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现将2021年下半年党校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党启蒙教育
各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向2021级新生讲解党的基础知识、入党的条件及党员发展程序,介绍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授课内容请参照已发放的《新生入党启蒙教育》讲义。培训结束后,各党委、党总支将学员名单、总结以及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归档存放。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各党委、党总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培训计划,选拔符合条件、表现优秀者参加培训,每班学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0人以内,培训开班前到党校办公室领取相关材料。结业考核应从严掌握,试题库见党委组织部网站“党校工作”栏目,党校办公室发放结业证书的合格线为80分。
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党校办公室统一组织,单独授课。请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拟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填写《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表》(附件1),10月11日前报党校办公室(电话:278000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发展对象培训
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党校办公室将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另行安排。
四、预备党员培训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2021年新接收和新进的师生预备党员参加第二十七期预备党员培训(附件2)。培训的主要形式是集中学习、现场教学、交流研讨和学员自学等。交流研讨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等主题。参观廉政教育展厅相关事宜,与纪委办公室联系(2787105,内线87105)。通过培训学习,引导学员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五、党员教育培训
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要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政治理论学习要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安排、《理论学习参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好灯塔大课堂、灯塔-党建在线“党员教育网”、“学习强国”等平台资源。同时,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省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的要求,“2023 年底前要将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逐步开展党员集中培训,确保全体党员“2023 年底前普遍轮训一遍”。学校将通过党建工作督导等形式调度各单位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周密安排,严格要求,认真考勤,确保学习质效。
(二)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 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
(三)健全学习档案。将党员的教育培训资料及时归档存放,相关总结材料12月20日前报送党校办公室(附件3)。
附件:1.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报名表
2. 2021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培训课程表(第二十七期)
3.党校教育培训材料模板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