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办发〔2020〕10号,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真组织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各党总支(党委)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采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总支(党委)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深刻领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内容、责任落实和监督追责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 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自查整改
各党总支(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规 定》各项要求,全面检视问题、紧抓整改落实。党总支(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领导、检查、督促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总支(党委)要对照《规定》第七条所列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清单;党总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规定》第八条所列内容,形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自查整改清单。要注重将自查整改与推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整治、本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有机结合、有效衔接,坚持边查边改、查改贯通,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总支(党委)请于5月25日前将组织学习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自查整改清单发送到邮箱 zzk@sdut.edu.cn。
三、 注重统筹推进,提升工作成效
各党总支(党委)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把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整改工作与推进中心工作、落实重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以及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由各党总支(党委)参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自行安排。
党委组织部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