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员谈话考察工作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4227

一、准备工作

根据校党委指派,组织员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发展党员材料,重点查阅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详细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了解其理想信念及入党动机情况;了解其在学习、工作及日常表现中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了解其不足之处,并针对每个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事先拟定好谈话提纲,确定谈话的内容和重点,为谈话做好准备。

二、谈话

1.谈话内容。谈话时应说明前来谈话考察的意义和目的。谈话要重点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一是了解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群众关系及发展对象对自己的入党动机的评价和认识。二是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的情况,主要以《党章》内容为主。三是结合当前国内外重大事件及党内有关重大决策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四是了解发展对象对自己主要优缺点的评价。最后,要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肯定其成绩,指出缺点不足并提出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并从如何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如何结合学习、工作岗位实际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如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要让其做好两手准备,如果被吸收入党,则要更加努力的工作学习,如果没有被吸收入党,则要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2.谈话的方式和技巧。与发展对象面对面逐一进行谈话。谈话时,应根据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找准谈话的重点,使设计的每一个话题都成为关系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谈话既要对其进行考察,又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教育,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谈话开始阶段,可以通过“拉家常”消除其紧张心理。谈话时长根据发展对象和谈话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设上限,但一般不少于每人20分钟。

三、形成考察意见

谈话考察结束后,组织员要及时整理谈话情况,形成考察意见,在《入党志愿书》第9页“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亲自填写考察意见。意见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被考察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2.被考察对象现实表现的简要情况;3.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同意其入党。填写后,将《入党志愿书》返回被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

要将考察的情况,尤其是发展对象本身存在的问题、所在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问题与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向校党委提出能否审批入党的意见建议。考察意见要组织员亲笔签名,报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