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四批党支部工作创新项目第二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重点培育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5-09   浏览次数:82
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学校关于党支部工作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的制度规定和《关于公布第四批党支部工作创新项目第二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重点培育单位的通知》(组织函【2012】13号)精神,定于5月下旬对第四批党支部工作创新项目和第二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重点培育单位创建情况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
对照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示范点创建方案及有关要求,对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等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基层党支部工作创新项目结项申报表》(见附件1)、《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情况验收申报表》(见附件2),经党总支(党委)审查后,于5月20日前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6999@163.com
二、验收评比
党委组织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验收评比。评委于会前对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总结材料进行认真审阅,会上听取创新项目、创建单位负责人工作汇报(可用PPT),在此基础上对创新项目和示范点创建方案的实施情况、实际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评选表彰优秀创新项目,命名表彰基层党建示范点。
三、巩固完善
基层党组织要对创新项目、示范点创建的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总结,并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下去。同时,要将各自较为成熟有效的做法通过校内媒体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扩大创新、创建成果,推动全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