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灿德  发布时间:2020-04-06   浏览次数:915

各党总支(党委):

为做好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我校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610名,学生党员发展指导计划主要依据各党总支(党委)学生数、入党积极分子数以及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确定,教师党员发展指导计划单列(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1.420日前,将拟接收入党发展对象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2.529日前,将党员发展对象材料报组织员办公室预审。

3.619日前,党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党总支(党委)审议。

4.73日前,完成组织员谈话考察,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党总支(党委)要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认识是否深刻,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确保政治品质纯洁。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实践能力有机结合,全面考察发展对象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和现实表现情况,防止唯学习成绩、唯民主测评票的简单化倾向。注重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

2.加大在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各党总支(党委)要根据学校人才优先战略实施以来师资队伍规模、结构等方面的新情况新变化,指导教师党支部细化工作措施,主动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强化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及时发展入党。

3.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党委)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程序标准,切实做细做实各环节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确保高质量完成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

 

附件: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docx

 

 

 

 

 

 

党委组织部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