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

发布人:范小平  发布时间:2011-03-24   浏览次数:31

各党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发[2007]4号),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领导干部良好的作风,对引领和带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校园、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从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高水平大学目标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项战略任务,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着力从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三)通过转变作风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要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大学文化建设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更加自觉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防范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违背规律、盲目蛮干,只顾眼前利益,热衷于做表面文章,脱离实际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要以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检验转变领导干部作风的成效。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做好“夯实一个基础、抓好两条主线、实现三大目标”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习

()坚持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校党委和党总支两级中心组学习是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中心组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结合集中学习讨论的方式进行。中心组成员要按计划认真进行自学,写好读书笔记。校党委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每年举行12场专题读书会;党总支中心组每学期集中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交流不少于2次。每次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都要确定主题,做好充分准备。

(二)坚持干部日常自学和处级干部优秀论文评选制度。由党委组织部指定专门学习教材,各级领导干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坚持日常学习,写好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以致用,结合实际思考工作,年底提交一篇工作研究方面的论文。开展处级干部理论学习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对观点新颖、内容深刻、指导性强的论文作者进行表彰奖励。校党委和党总支两级中心组成员要带好头,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撰写高水平的理论文章。

(三)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培训要以培养“学习型、思考型、实干型、创新型”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现代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新途径。坚持举办处级干部培训班、专题工作研讨班,适时举行形势政策报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干部参加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省委高校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继续选派部分处级干部到国外高校进行高等教育管理培训。

(四)改进领导干部学习考察考核。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脱产学习和在职自学的考核办法。完善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既要述职、述廉,也要述学,一并提交民主评议。对未达到干部教育条例规定学习时间要求的干部,应暂缓新的任用或在任用后及时补课。

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教职工利益

(一)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同师生的联系。一是继续坚持工作联系点制度,校领导要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调研与指导。二是继续坚持党委常委接待日制度,直接倾听师生员工意见,有效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三是坚持联系困难师生制度。领导干部要心系群众,关心困难师生的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努力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公仆意识,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制定政策制度时,要充分论证,切实作出科学决策并付诸实践,努力取得师生满意的成效。以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地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为广大师生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维护群众利益,促进行风建设。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教育收费及管理使用规定,做到经费使用规范、透明,便于监督。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维护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

四、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精简文件、减少会议和应酬。严格控制文件印发范围,减少发文数量。倡导朴实文风,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制定会议审批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般不开,提倡开短会。能在校内开的会不到校外开,时间和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严格控制各类节庆活动,确有必要的一律从简。各学院、各部门举办活动,需校领导参加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报学校办公室提前安排。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领导干部调研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定,每年校级领导干部保证两周以上时间到院(部)和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完善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对学校发展和党建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前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干部群众、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决策后要加强跟踪调查,在落实中不断完善。每年年终学校除向上级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外,还应提交调研报告,特别要分析当前学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五、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一)强化节俭意识,建设节约型校园。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效益。要完善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规定。进一步压缩行政费用,2007年要实现压缩行政经费10%以上的工作目标。坚持节能、节水、节电、节材,进一步降低办学成本,尽快出台行政用房、水电等定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和经费预算制度。严格执行使用公务用车的规定,推进公车使用制度改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对领导干部参加系统或业务单位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要认真审核,从严控制。严格考察考核和监督,把建设节约型校园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根据上述要求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二)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遵循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加快推进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化。认真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接待服务,按规定收取住宿费和餐费,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迎送活动,不得安排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六、增强大局意识促进学校发展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讲党性、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决不能借口部门的特殊性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校园建设要求的行为。对偏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肃处理。

(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强化部门、单位的职能和岗位职责意识,狠抓政策制度落实,推进精益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能。要善于把上级精神和学校、学院、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真正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全面实施质量立校战略、科研强校战略、人才兴校战略,努力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新突破、学科建设的新突破、科研水平的新突破、大学文化建设的新突破。尊重师生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学院、部门创造的实践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支持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把全校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七、努力形成民主和谐团结共事的局面

(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集体决策。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明确责任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实现高效运转。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严格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二)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安排,开好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经常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内监督。

(三)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增进了解,团结共事。对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八、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一)严格廉洁自律。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和遵守,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对已作出的廉政承诺,要认真践行,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按照任务部署,制定《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将反腐倡廉融入学校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

(二)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规定。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招生考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搞好“纪检监察网”建设,加强举报受理和信访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九、大力倡导正派健康生活作风

(一)高度重视生活作风问题。领导干部要从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威信和形象的高度,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领导干部对本人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等情况,对配偶及子女按规定应向组织报告的有关情况,要按时书面报告党组织。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述职述廉时,要对个人生活作风情况进行说明。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交友情况的监督,引导领导干部克己慎行,择善而交。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聘请监督员,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分管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二)确保转变作风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校党委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形成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重点抓好目标分解、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任务要求贯彻到学校各项工作部署中,体现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学院和每一位负责同志身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